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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三项经费是什么?如何计提、税率、会计分录?
作者: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年10月13日

(1)职工福利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
(2)内资企业可按照工资总额的14%、2%、1.5%计提职工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并可税前列支,超过限额(14%、2%、1.5%)部分纳税调整。
(3)会计分录:
借:管理费用——职工福利费
管理费用——工会经费
管理费用——职工教育经费
贷:应付福利费
其他应付款——工会经费
其他应交款——职工教育经费

计提 职工福利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
时必须考虑工资总额的构成:
(一)计时工资;
(二)计件工资;
(三)奖金;
(四)津贴和补贴;
(五)加班加点工资;
(六)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
详情见: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    

是否计提三项费用不是由会计准则来规定的,按照最新<企业财务通则>(仅对国企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)的规定,企业不用计提职工福利费,但可以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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